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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常沁春23日表示,甘肃将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建设,结合金融系统绿色信贷标准,制定出台《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探索省级气候投融资产融对接平台模式,组织全省谋划储备气候投融资项目,培育和服务高质量项目落地实施。
气候投融资是以实现国家温室气体减排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范围包括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两个方面。
记者23日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2年以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甘肃省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目前,兰州市已成功纳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全国共23个城市、地区)。
常沁春说,下一步,将指导兰州市探索符合西北地区发展的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出台地方性产业、财税、金融、市场等配套激励措施,强化地方政策配套、推进政策协同,营造适合气候投融资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协调机制,推介兰州市更多富有显著气候效益的项目,取得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积极打造气候投融资“西北样板”。
常沁春表示,还将有序组织甘肃各市州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强化碳排放核算与信息披露,积极培育应对气候变化高端智库、培养人才团队,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市州申报国家第二批气候投融资试点,逐步汇聚绿色低碳资源、资金和技术等要素,投入到甘肃应对气候变化项目中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体能力。
近年来,甘肃持续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以金昌、白银等地为代表的储能材料、储能电池产业化应用积极推进;“陇电入鲁”“陇电入浙”“陇电入沪”等工程有序实施;兰州、敦煌、金昌3个低碳试点城市和庆阳(西峰区)、白银2个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推进。
目前,甘肃已编制完成6个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省、市、县三级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体系不断完善。据统计,“十三五”期间,甘肃碳强度累计下降率达到35.44%,完成情况排全国第三位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