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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昆明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调整情况新闻通报会17日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2023年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22年的8%(未含生育保险部分)下调至7%(未含生育保险部分),将为昆明市73357家参保单位减负约9.55亿元。
为进一步优化调整昆明市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制度,稳步提升参保人保障水平,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并联合昆明市财政局,在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框架内,结合昆明实际,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分析研判,对昆明市2023年度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具体来看,2023年昆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22年的8%(未含生育保险部分)下调至7%(未含生育保险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由2022年的8%降低至7%;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实际缴费费率为5.2%(含门诊共济及长护险缴费费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费率保持不变。相关政策调整预计将为昆明市73357家参保单位减负约9.55亿元。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晓陵表示,单位缴费费率下降,不会影响昆明市191万名职工参保人医保待遇,反而将通过提高职工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上限,提升参保人群医疗保障水平。2023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22年的35万元提升至4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叠加之后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待遇政策保持不变。
此外,为提高居民医保参保人门诊待遇的可及性及便利性,自2023年起,昆明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自主选择一家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内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自选定(或更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