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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
工信部网站3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等。
此次试点的重点任务包括: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通知提出,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
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首批试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通知提出,鼓励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用电优惠、低/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完)